中華民國107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幕典禮須知
一、參加人員:
(一)各縣市隊職員:
每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共50名參與開幕典禮。30位繞場隊職員由總領隊率領參加運動員繞場;20位觀禮代表由服務人員引導至開幕典禮會場運動員選手席。
(二)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:
請參加開幕典禮,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3樓入口處集合,由裁判長率隊進場。
(三)大會執委會人員:
請參加開幕典禮,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3樓入口處集合,由執委會主任委員率隊進場。
(四)一般觀禮民眾:
參與開幕典禮觀禮民眾以300人為限,由服務人員引導進出,並由洲際棒球場連接多功能運動中心之入口進出。
二、集結時間及地點:
(一)集結地點:臺中洲際棒球場大門(四平路入口)
(二)集結時間:4月21日(星期六)15:50至16:30集合完畢,並領取餐盒。
(三)請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請於15:50至16:30在洲際棒球場(四平路)下車,沿途由服務人員引導徒步前往集結區集合。各縣市隊職員派代表於集結區帳篷報到完畢後,分為20位觀禮代表及30位繞場隊職員。16:30起分別由服務人員引導20位觀禮代表至選手觀禮區就位;30位繞場隊職員請於17:15前至集結地點集合準備繞場。
(四)請大會裁判及執委會相關人員於4月21日(星期六)17:30起,即陸續前往開幕典禮會場3樓入口處集合,17:40起由服務人員引導準備進場。
(五)各縣市單位牌、縣市旗(桿)由執委會提供,並聘請專人持牌進場;各縣市單位旗與旗桿請各縣市指派專人執持。
三、開幕典禮各縣市入場順序:
01.主任委員吉祥物代言人 02.執委會 03. 大會裁判
04.金門縣 05.連江縣 06.澎湖縣 07.基隆市 08.臺北市
09.宜蘭縣 10.新北市 11.桃園市 12.新竹縣 13.新竹市
14.苗栗縣 15.彰化縣 16.南投縣17.雲林縣 18.嘉義縣
19.嘉義市20.臺南市 21.高雄市 22.屏東縣 23.臺東縣
24.花蓮縣 25.台中市
四、開幕典禮運動員進場注意事項:
(一)各單位成二路縱隊,單位與單位間距離5公尺,順序為單位牌、單位旗、總領隊、職員與運動員,其距離各為五步。
單位牌
(專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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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5步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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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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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5步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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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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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5步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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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路縱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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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路縱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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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行進時務必配合音樂節拍、步伐整齊,經過典禮台前第一吉祥物時,由各單位指定人員發「向右看」口令,同時各單位旗向前傾斜四十五度,總領隊行舉手禮,其他人擺頭朝向典禮台向主席行注目禮或揮手歡呼致意。隊伍最後一列通過第二吉祥物時發「向前看」口令,單位旗復位。
(三)隊伍左轉入典禮會場時,請各單位成ㄧ路縱隊,繼續行進至典禮台前指定縣市位置就位。
(四)各縣市總領隊於隊伍通過典禮台後,由服務人員引導至典禮台貴賓區觀禮。
五、運動員宣誓、裁判宣誓、教練宣誓:
由大會指定宣誓代表到宣誓臺,面向運動員(裁判、教練)發「立正」口令後,全體運動員(裁判、教練)原地起立立正,宣誓代表向後轉面向典禮臺、向主席行舉手禮時,各縣市旗行持旗敬禮(向下斜45度),待大會主席答禮後,宣誓代表左手抓大會會旗上角、舉起右手宣誓並宣讀「誓詞」,誓詞朗讀宣誓完畢後,宣誓代表再向主席行舉手禮,主席答禮後向後轉,下達「稍息」口令,各縣市旗復位,宣誓代表返回原處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為能充分掌握開幕典禮流程與時間,除下屆承辦單位提供開幕典禮運動員進場時3分鐘表演外,其餘縣市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,請各單位進場時能配合並保持進場隊伍之速度。
(二)開幕典禮進行時,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。